教务处(本科生院)

教务系统负载均衡设备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孟静雅发布时间:2024-10-13浏览次数:10

项目概况 (教务系统负载均衡设备维保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25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教务系统负载均衡设备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教务系统负载均衡设备维保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须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152024年1021,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报名,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全部加盖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后扫描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jsfpc.edu.cn1.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单位全称;2.邮件内容包括:投标代表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常用邮箱地址)经确认后,以邮件回复形式发送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025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南楼2楼B212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无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称: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址: 淮安市枚乘东路4号      

   式: 老师 0517-8708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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